各教学单位:
为落实10月29日院长办公会会议精神,请各教学单位聘请本专业评估专家,在11月2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审核评估情况进行评估把脉诊断。相关要求如下:
1、 所聘专家最好是教育部评估专家库中的专家,也可以聘请已经通过审核评估的同类院校的院系领导。
2、 专家的食宿行费用由学校统一解决。专家来校有效工作时间为一天,一般住宿安排不超过两晚。住宿、用餐标准参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。机票由政府机票采购平台购买,为经济舱;车票原则为二等座。各单位为执行人。
3、 专家劳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,各单位提供专家详细信息。评建办为执行人。
4、 各单位联系好专家后,将专家行程提前两个工作日报评建办,评建办将根据情况,安排相关人员或联系点校领导参与专家活动。
5、 专家工作结束后,各单位撰写专家工作汇报,报评建办。
评建办联系人:单丽 联系电话:3864655
评建办
2018年10月30日